关于举办中国艺术研究院2016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11-22 16:15:00
院属各部门、单位:
为激发学术活力,增进学科间横向交流,共同检视一年来我国文化艺术领域的学术发展状况,推动我院科研工作发展,促进高端文化艺术智库建设,我院将举办2016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内容与方式通知如下,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和评选的组织工作。
一、优秀科研成果评选
(一)评选范围
1、凡我院在职人员在2016年度内发表和出版的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选。参评成果中作者工作单位署名应为中国艺术研究院。
2、研究成果分为论文类和著作类。著作类成果须为正式出版物,包括专著(含论文集)、译著、古籍整理作品、工具书等,不包括主编的论文集、古籍整理作品和工具书等。以上著作类成果为合著的,该成果申报者应为第一作者(译者)。论文类成果包括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文艺评论,不包括访谈、会议综述等。参评论文类成果需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南京大学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收录目录(暂不含扩展版)、南京大学CSSCI(2014-2015)来源集刊名单、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13)中列出的期刊范围内。
凡申报成果,如有学术不端情形,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评选方式和程序
1、提交材料:请院内各部门(研究部门、非研究部门)积极组织科研成果申报,由申报学者按专著类、论文类填写完成“表1:中国艺术研究院2016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成果申报表”,一项成果一表。2016年12月5日前,将本部门所有加盖部门章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科研成果申报表,连同申报表所涉及的全部成果原件(一项成果一份),交至科研管理处。
报送联系人:陈越 电话:5509
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xsnh_2015@sina.com。
2、初评入围:科研管理处按学科进行统计和整理后,交各研究所组织专家对本学科范围内的全院申报成果进行评选,遴选出本学科的著作类、论文类初评入围成果。
3、科研成果阐述:入围成果作者在中国艺术研究院2016年学术年会上阐述入围成果的主要观点、方法和创新性等内容,每位阐述人的阐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最好制作成PPT演示。全院科研人员参会,以10分制对每位阐述人打分,将累计分数除以打分人数,所得为“阐述分”。阐述全部结束后,由科研管理处工作人员在纪检部门人员的监督下,统计出每位阐述人的阐述分。
4、成果复评:由院学术(学位)委员会委员组成评选委员会,在认真阅读、评议入围成果的基础上,参照阐述分,按10分制进行打分,将累计分数除以打分人数,所得分数为“评委分”,将阐述分按40%折算,评委分按60%折算,两者相加的分数为“总评分”。复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三)奖项与奖金
著作类优秀成果10项,每项奖励10000元人民币;
论文类优秀成果10项,每项奖励5000元人民币。
所有奖金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奖学助学基金”资助。
二、召开中国艺术研究院2016年学术年会
(一)时间:暂定为2016年12月中下旬。
(二)地点:院学术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全院科研人员。由人事处进行考勤,无故不出席者,按缺勤计。
(四)年会内容:(1)入围成果作者阐述成果内容,参会人员对阐述者打分。(2)各学科做年度发展报告。
年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配套奖励成果申报和奖励
(一)配套奖励成果范围和奖励方式
1、2016年度在《人民日报》(不含《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发表或被《新华文摘》转载的成果,每项根据篇幅和质量,奖励500—2000元不等。此类成果的申报者须为第一作者。
2、2016年度,获得全国性文艺评奖理论评论类奖项的,每项成果奖励10000元人民币。获得其他类在本行业有重要影响和一定权威性的奖项,经院学术(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后予以通报表彰。
(二)申报方式
1、报送时间: 2016年12月5日前
2、申报材料:由部门填写完成“表2:中国艺术研究院2016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配套奖励成果申报表”,并附上所填成果的原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每项一份),报送科研管理处,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snh_2015@sina.com
联系人:戴健 电话:5535
本通知及附件中表格的电子版已发送至各单位联系邮箱。同时公布在院网站公告通知栏。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及时申报。
附件:
表1:院2016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成果申报表
表2:院2016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配套奖励成果申报表
为激发学术活力,增进学科间横向交流,共同检视一年来我国文化艺术领域的学术发展状况,推动我院科研工作发展,促进高端文化艺术智库建设,我院将举办2016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内容与方式通知如下,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和评选的组织工作。
一、优秀科研成果评选
(一)评选范围
1、凡我院在职人员在2016年度内发表和出版的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选。参评成果中作者工作单位署名应为中国艺术研究院。
2、研究成果分为论文类和著作类。著作类成果须为正式出版物,包括专著(含论文集)、译著、古籍整理作品、工具书等,不包括主编的论文集、古籍整理作品和工具书等。以上著作类成果为合著的,该成果申报者应为第一作者(译者)。论文类成果包括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文艺评论,不包括访谈、会议综述等。参评论文类成果需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南京大学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收录目录(暂不含扩展版)、南京大学CSSCI(2014-2015)来源集刊名单、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13)中列出的期刊范围内。
凡申报成果,如有学术不端情形,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评选方式和程序
1、提交材料:请院内各部门(研究部门、非研究部门)积极组织科研成果申报,由申报学者按专著类、论文类填写完成“表1:中国艺术研究院2016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成果申报表”,一项成果一表。2016年12月5日前,将本部门所有加盖部门章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科研成果申报表,连同申报表所涉及的全部成果原件(一项成果一份),交至科研管理处。
报送联系人:陈越 电话:5509
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xsnh_2015@sina.com。
2、初评入围:科研管理处按学科进行统计和整理后,交各研究所组织专家对本学科范围内的全院申报成果进行评选,遴选出本学科的著作类、论文类初评入围成果。
3、科研成果阐述:入围成果作者在中国艺术研究院2016年学术年会上阐述入围成果的主要观点、方法和创新性等内容,每位阐述人的阐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最好制作成PPT演示。全院科研人员参会,以10分制对每位阐述人打分,将累计分数除以打分人数,所得为“阐述分”。阐述全部结束后,由科研管理处工作人员在纪检部门人员的监督下,统计出每位阐述人的阐述分。
4、成果复评:由院学术(学位)委员会委员组成评选委员会,在认真阅读、评议入围成果的基础上,参照阐述分,按10分制进行打分,将累计分数除以打分人数,所得分数为“评委分”,将阐述分按40%折算,评委分按60%折算,两者相加的分数为“总评分”。复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三)奖项与奖金
著作类优秀成果10项,每项奖励10000元人民币;
论文类优秀成果10项,每项奖励5000元人民币。
所有奖金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奖学助学基金”资助。
二、召开中国艺术研究院2016年学术年会
(一)时间:暂定为2016年12月中下旬。
(二)地点:院学术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全院科研人员。由人事处进行考勤,无故不出席者,按缺勤计。
(四)年会内容:(1)入围成果作者阐述成果内容,参会人员对阐述者打分。(2)各学科做年度发展报告。
年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配套奖励成果申报和奖励
(一)配套奖励成果范围和奖励方式
1、2016年度在《人民日报》(不含《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发表或被《新华文摘》转载的成果,每项根据篇幅和质量,奖励500—2000元不等。此类成果的申报者须为第一作者。
2、2016年度,获得全国性文艺评奖理论评论类奖项的,每项成果奖励10000元人民币。获得其他类在本行业有重要影响和一定权威性的奖项,经院学术(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后予以通报表彰。
(二)申报方式
1、报送时间: 2016年12月5日前
2、申报材料:由部门填写完成“表2:中国艺术研究院2016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配套奖励成果申报表”,并附上所填成果的原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每项一份),报送科研管理处,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snh_2015@sina.com
联系人:戴健 电话:5535
本通知及附件中表格的电子版已发送至各单位联系邮箱。同时公布在院网站公告通知栏。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及时申报。
附件:
表1:院2016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成果申报表
表2:院2016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配套奖励成果申报表
科研管理处
2016年11月18日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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