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关于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2017-06-15 14:27:00
中国艺术研究院是我国唯一一所集艺术科研、艺术创作、艺术教育、“非遗”保护和文化智库为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学术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科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文化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物业中心行政管理岗1名(固定资产管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为30至40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作精神;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管理学或相关专业;
(5)具备一定财务从业经历,取得经济师或审计师职称。
2、中国工艺美术馆行政管理岗1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为30至40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作精神;
(4)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科专业;
(5)具备一定工艺美术行业从业经历。
3、中国雕塑院专业技术岗1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为30至40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作精神;
(4)博士研究生学历,美术学专业;
(5)从事雕塑创作工作,中级及以上职称,创作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并曾获得相关专业领域重要比赛奖项。
三、招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23日
2、将以下材料送交人事处:(原件在资格审查后返还个人)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能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著作、论文或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人员将通过面试和综合考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时间将于6月底前通知本人。
4、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对最终确定的聘用人员将实行岗位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两年。聘期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所聘岗位等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邮编100029)
联系部门:中国艺术研究院人事处
联系人:田晓姗
联系电话:010-64813350 传真:010-64939930
电子信箱:rsc6481@163.com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物业中心行政管理岗1名(固定资产管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为30至40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作精神;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管理学或相关专业;
(5)具备一定财务从业经历,取得经济师或审计师职称。
2、中国工艺美术馆行政管理岗1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为30至40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作精神;
(4)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科专业;
(5)具备一定工艺美术行业从业经历。
3、中国雕塑院专业技术岗1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为30至40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作精神;
(4)博士研究生学历,美术学专业;
(5)从事雕塑创作工作,中级及以上职称,创作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公认,并曾获得相关专业领域重要比赛奖项。
三、招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23日
2、将以下材料送交人事处:(原件在资格审查后返还个人)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能反映本人业务水平的著作、论文或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人员将通过面试和综合考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时间将于6月底前通知本人。
4、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对最终确定的聘用人员将实行岗位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两年。聘期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所聘岗位等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邮编100029)
联系部门:中国艺术研究院人事处
联系人:田晓姗
联系电话:010-64813350 传真:010-64939930
电子信箱:rsc6481@163.com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17年6月15日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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