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12-06 14:41:00
院属各部门:
为激发学术活力,增进学科间横向交流,共同检视一年来我国文化艺术领域的学术发展状况,推动我院科研工作发展,促进高端文化艺术智库建设,我院将举办2017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内容与方式通知如下,请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申报和评选的组织工作。
一、 优秀科研成果评选
(一)评选范围
1.凡我院在职人员在2016年12月1日—2017年11月30日间发表和出版的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选。参评成果中作者工作单位署名应为中国艺术研究院。
2.研究成果分为论文类和著作类。著作类成果须为正式出版物,包括专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等。以上著作类成果为合著的,该成果申报者应为第一作者(译者)。论文类成果包括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文艺评论,不包括访谈、会议综述等。参评论文类成果需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南京大学CSSCI(2014-2016)来源期刊收录目录(暂不含扩展版)、南京大学CSSCI(2014-2016)来源集刊名单、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13)中列出的期刊范围内。
凡申报成果,如有学术不端情形,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评选方式和程序
1.提交材料:请院内各部门积极组织科研成果申报,由申报学者按著作类、论文类填写完成附件1“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成果申报表”,一项成果一表。2017年12月14日前,将本部门所有加盖部门章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科研成果申报表,连同申报表所涉及的全部成果原件(一项成果一份),交至科研管理处。
报送联系人:陈越 电话:5509
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snh_2015@sina.com。
2.初评入围:科研管理处按学科进行统计和整理后,交各学科组(名单另行通知)组织召开学科年会,分别对本学科范围内的全院申报成果进行评选,遴选出本学科著作类、论文类学术年会初评入围成果;并研讨议定本学科年度发展状况主要内容。
3.科研成果阐述:入围成果作者在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术年会上阐述入围成果的主要观点、方法和创新性等内容,每位阐述人阐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最好制作成PPT演示。全院科研人员参会,以10分制对每位阐述人打分,将累计分数除以打分人数,所得为“阐述分”。阐述全部结束后,由科研管理处工作人员在纪检部门人员监督下,统计出每位阐述人的阐述分。
4.成果复评:由院学术(学位)委员会委员组成评选委员会,在认真阅读、评议入围成果的基础上,参照阐述分,按10分制进行打分,将累计分数除以打分人数,所得分数为“评委分”,将阐述分按40%折算,评委分按60%折算,两者相加的分数为“总评分”。复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三)奖项与奖金
著作类优秀成果10项,每项奖励10000元人民币;
论文类优秀成果10项,每项奖励5000元人民币。
所有奖金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奖学助学基金”资助。
二、召开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科年会
(一)时间:暂定2017年12月25日至29日(各学科年会尽量错期召开,以利于全院学者跨学科参与)。
(二)地点:待定。
(三)参会人员:全院科研人员。
(四)各学科年会内容:1.对本学科范围内的全院申报成果进行评选,遴选出本学科著作类、论文类的学术年会初评入围成果,确定在院学术年会上进行学术成果阐述的学者名单。2.研讨本学科年度发展状况主要内容,议定在院学术年会上报告本学科年度发展状况的阐述人。
暂定2017年12月20日召开各学科组召集人会议,议定学科年会相关事宜,安排部署各学科年会筹备工作。各学科年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召开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术年会
(一)时间:暂定2018年1月16日至17日。
(二)地点:院学术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全院科研人员。由人事处进行考勤,无故不出席者,按缺勤计。
(四)院学术年会内容:1.入围成果作者阐述成果内容,参会人员对阐述者打分。2.各学科做年度发展报告。
院学术年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配套奖励成果申报和奖励
(一)配套奖励成果范围和奖励方式
1.2016年12月1日—2017年11月30日间,在《人民日报》(不含《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发表或被《新华文摘》转载的成果,每项根据篇幅和质量,奖励500—2000元不等。此类成果的申报者须为第一作者。
2.2016年12月1日—2017年11月30日间,获得全国性文艺评奖理论评论类奖项的,每项成果奖励10000元人民币。获得其他类在本行业有重要影响和一定权威性的奖项,经院学术(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后予以通报表彰。
(二)申报方式
1.报送时间: 2017年12月14日前
2.申报材料:由部门填写完成附件2“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配套奖励成果申报表”,并附上所填成果的原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每项一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章后报送科研管理处。
报送联系人:戴健 电话:5535
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snh_2015@sina.com。
本通知及附件中表格的电子版已发送至各部门联系邮箱。同时公布在院网站公告通知栏。请各部门自行下载,及时申报。
附件:
1.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入围成果申报表
附件1: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入围成果申报表.doc
2.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配套奖励成果申报表
附件2: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配套奖励成果申报表.xls
为激发学术活力,增进学科间横向交流,共同检视一年来我国文化艺术领域的学术发展状况,推动我院科研工作发展,促进高端文化艺术智库建设,我院将举办2017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内容与方式通知如下,请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申报和评选的组织工作。
一、 优秀科研成果评选
(一)评选范围
1.凡我院在职人员在2016年12月1日—2017年11月30日间发表和出版的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选。参评成果中作者工作单位署名应为中国艺术研究院。
2.研究成果分为论文类和著作类。著作类成果须为正式出版物,包括专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等。以上著作类成果为合著的,该成果申报者应为第一作者(译者)。论文类成果包括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文艺评论,不包括访谈、会议综述等。参评论文类成果需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4)、南京大学CSSCI(2014-2016)来源期刊收录目录(暂不含扩展版)、南京大学CSSCI(2014-2016)来源集刊名单、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2013)中列出的期刊范围内。
凡申报成果,如有学术不端情形,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评选方式和程序
1.提交材料:请院内各部门积极组织科研成果申报,由申报学者按著作类、论文类填写完成附件1“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成果申报表”,一项成果一表。2017年12月14日前,将本部门所有加盖部门章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科研成果申报表,连同申报表所涉及的全部成果原件(一项成果一份),交至科研管理处。
报送联系人:陈越 电话:5509
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snh_2015@sina.com。
2.初评入围:科研管理处按学科进行统计和整理后,交各学科组(名单另行通知)组织召开学科年会,分别对本学科范围内的全院申报成果进行评选,遴选出本学科著作类、论文类学术年会初评入围成果;并研讨议定本学科年度发展状况主要内容。
3.科研成果阐述:入围成果作者在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术年会上阐述入围成果的主要观点、方法和创新性等内容,每位阐述人阐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最好制作成PPT演示。全院科研人员参会,以10分制对每位阐述人打分,将累计分数除以打分人数,所得为“阐述分”。阐述全部结束后,由科研管理处工作人员在纪检部门人员监督下,统计出每位阐述人的阐述分。
4.成果复评:由院学术(学位)委员会委员组成评选委员会,在认真阅读、评议入围成果的基础上,参照阐述分,按10分制进行打分,将累计分数除以打分人数,所得分数为“评委分”,将阐述分按40%折算,评委分按60%折算,两者相加的分数为“总评分”。复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三)奖项与奖金
著作类优秀成果10项,每项奖励10000元人民币;
论文类优秀成果10项,每项奖励5000元人民币。
所有奖金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奖学助学基金”资助。
二、召开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科年会
(一)时间:暂定2017年12月25日至29日(各学科年会尽量错期召开,以利于全院学者跨学科参与)。
(二)地点:待定。
(三)参会人员:全院科研人员。
(四)各学科年会内容:1.对本学科范围内的全院申报成果进行评选,遴选出本学科著作类、论文类的学术年会初评入围成果,确定在院学术年会上进行学术成果阐述的学者名单。2.研讨本学科年度发展状况主要内容,议定在院学术年会上报告本学科年度发展状况的阐述人。
暂定2017年12月20日召开各学科组召集人会议,议定学科年会相关事宜,安排部署各学科年会筹备工作。各学科年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召开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术年会
(一)时间:暂定2018年1月16日至17日。
(二)地点:院学术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全院科研人员。由人事处进行考勤,无故不出席者,按缺勤计。
(四)院学术年会内容:1.入围成果作者阐述成果内容,参会人员对阐述者打分。2.各学科做年度发展报告。
院学术年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配套奖励成果申报和奖励
(一)配套奖励成果范围和奖励方式
1.2016年12月1日—2017年11月30日间,在《人民日报》(不含《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发表或被《新华文摘》转载的成果,每项根据篇幅和质量,奖励500—2000元不等。此类成果的申报者须为第一作者。
2.2016年12月1日—2017年11月30日间,获得全国性文艺评奖理论评论类奖项的,每项成果奖励10000元人民币。获得其他类在本行业有重要影响和一定权威性的奖项,经院学术(学位)委员会审核、确认后予以通报表彰。
(二)申报方式
1.报送时间: 2017年12月14日前
2.申报材料:由部门填写完成附件2“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配套奖励成果申报表”,并附上所填成果的原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每项一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章后报送科研管理处。
报送联系人:戴健 电话:5535
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snh_2015@sina.com。
本通知及附件中表格的电子版已发送至各部门联系邮箱。同时公布在院网站公告通知栏。请各部门自行下载,及时申报。
附件:
1.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入围成果申报表
附件1: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入围成果申报表.doc
2.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配套奖励成果申报表
附件2:中国艺术研究院“2017年学术年会”暨优秀科研成果评选配套奖励成果申报表.xls
科研管理处
二O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二O一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