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政治文化类型小说”的文学特质及意义
【出 处】:
【作 者】:
【摘 要】
一、何谓“政治文化类型小说”“政治小说”一词在中国最早由梁启超提出:“政治小说者,著者欲借以此露其所怀抱之政治思想也,其立论皆以中国为主事,完全由于幻想,其事皆出于自著。”[1]对于梁氏而言,只是将“胸中所怀,政治之议论,一寄之于小说”,[2]其文学观念与中国传统的“文以载道”一脉相承,是为了实现“改良群治”与“新民”的目的,所体现的依旧是传统士人“天下为己任”的政治主体承担精神。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还不能称之为是一种小说类型,正如美国学者韦勒克就反对把依据题材划分形成的“政治小说”看作一种小说类型,他认为“这种划分仅根据题材的不同,这纯粹是一种社会学的分类法。循此方法去分类,我们必然会分出数不清的类型”。[3]也就是说,成为某一种小说类型仅仅具备题材指涉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具有一定历史、形成一定规模”,“呈现出较为独特的审美风貌并能够产生某种相对稳定的阅读期待和审美反应的小说集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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